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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藏共同財產可要求專項四鏡頭行車紀錄器推薦申報

當事人以各自或共同名義享有和負擔的債權債務應當一並申報。法院指定全面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20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

《指引》明確瞭冷靜期的兩種類型———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

根據《指引》,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申報有異議,申請對異議事項調查收集證據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異議事項進行補充申報。法院指定補充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5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當事人未對財產申報異議事項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或者拒絕進行補充申報的,離婚財產申報終結。

申報的財產范圍包括:1.工資、住房公積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2.土地、房產等不動產;3.車輛、貴重私人物品等價值較大動產;4.銀行存款;5.租金、政府津貼、農村集體組織紅利等生產、經營性收益;6.股權及其收益;7.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8.投資型保險;9.知識產權的收益;10.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11.其他依法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或者權益。

而一旦拒絕進行財產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後果嚴重。根據《指引》,當事人拒絕進行財產申報的,法院應當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對超出其請求范圍的共同財產予以不分或者少分;當事人故意不如實申報財產的,法院應當依法對其未如實申報的共同財產予以不分或者少分。

全面申報財產包括11類財產

今年4月,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一起傢庭借貸糾紛案時,正鬧離婚的夫婦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圖片由法院提供)

而對於情感修復冷靜期,《指引》規定:要求離婚的一方當事人暫時不願意接受調解,另一方當事人明確作出主動修復情感承諾,法院認為雙方確實還有和好可能的,可以決定設置情感修復冷靜期。法院設置情感修復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60日。

兩種情形當事人須申報財產

隱藏共同財產可要求專項申報

從開展傢事審判改革法院的辦案質效看,2016年至2017年結案率為90.1%,調撤率為54%,服判息訴率為84%,發改率為5%,較改革前,實現瞭結案率、調撤率雙提升和上訴率、發改率雙下降。”

將不分或少分財產

《指引》規定:當事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情緒過於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法院認為繼續開庭將顯著激化矛盾的,可以決定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法院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期限結束後,應當繼續開庭審理。法院在情緒約束冷靜期內可以對當事人進行勸導,或邀請專業人員進行心理幹預和疏導。

根據《指引》,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請求處理的共同財產范圍不一致,或者存在“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查明的財產狀況”這一情形的,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進行離婚財產申報。

兩種情形當事人須申報財產

據廣東省高院統計,近三年,廣東全省法院共審結傢事案件近20萬件,傢事審判工作平穩向好。

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共同財產的證據,有較為明確和充分線索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項財產在指定時期內(不限於當事人第一次起訴離婚後的時期,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的變動情況進行專項申報。

當事人以各自或共同名義享有和負擔的債權債務應當一並申報。法院指定全面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20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

拒絕或不如實申報

《指引》明確: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請求范圍之外的共同財產證據,但對共同財產范圍爭議不大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項財產現在的情況進行專項申報。

而對於情感修復冷靜期,《指引》規定:要求離婚的一方當事人暫時不願意接受調解,另一方當事人明確作出主動修復情感承諾,法院認為雙方確實還有和好可能的,可以決定設置情感修復冷靜期。法院設置情感修復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60日。

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當事人拒絕補充申報,經核實為瞞報、漏報、少報的,應當認定為故意不如實申報。

廣東規定離婚拒絕或虛假申報財產 或分文不得

另外,當事人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部分共同財產致使無法分割的,法院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依法對其不分或者少分。

拒絕或不如實申報

申報的財產范圍包括:1.工資、住房公積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2.土地、房產等不動產;3.車輛、貴重私人物品等價值較大動產;4.銀行存款;5.租金、政府津貼、農村集體組織紅利等生產、經營性收益;6.股權及其收益;7.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8.投資型保險;9.知識產權的收益;10.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11.其他依法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或者權益。

庭審不冷靜可設20天冷靜期

看點

金羊網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陳虹憐 劉史丹

離婚財產申報終結後,法院應當對該申報的異議事項調查收集證據。

將不分或少分財產

《指引》規定:當事人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情緒過於激動,不能理性表達意見,法院認為繼續開庭將顯著激化矛盾的,可以決定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法院設置情緒約束冷靜期的期限不得超過20日,期限結束後,應當繼續開庭審理。法院在情緒約束冷靜期內可以對當事人進行勸導,或邀請專業人員進行心理幹預和疏導。

法院指定專項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10日。根據當事人的申大卡車專用行車記錄器請,可以適當延長。

廣東發佈審理離婚案程序指引,離婚冷靜期及離婚財產申報均有完整規定

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共分六個部分、四十七條,提出諸多走在全國前列的創新性制度:創造性地提出將離婚冷靜期區分為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並規定瞭不同的啟動條件和適用規則;還創造性地提出將離婚財產申報區分為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三種類型,大車專用四錄行車紀錄器並明確瞭不同的啟動和適用條件,規定當事人拒絕進行財產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將面臨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的後果。

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廣東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程序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共分六個部分、四十七條,提出諸多走在全國前列的創新性制度:創造性地提出將離婚冷靜期區分為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並規定瞭不同的啟動條件和適用規則;還創造性地提出將離婚財產申報區分為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三種類型,並明確瞭不同的啟動和適用條件,規定當事人拒絕進行財產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將面臨不分或少分共同財產的後果。




編輯: 寶厷

據廣東省高院統計,近三年,廣東全省法院共審結傢事案件近20萬件,傢事審判工作平穩向好。

今年4月,廣州市花都區法院審理一起傢庭借貸糾紛案時,正鬧離婚的夫婦在法庭上大打出手(圖片由法院提供)

廣東發佈審理離婚案程序指引,離婚冷靜期及離婚財產申報均有完整規定

金羊網記者 董柳 通訊員 陳虹憐 劉史丹

而一旦拒絕進行財產申報或故意不如實申報,後果嚴重。根據《指引》,當事人拒絕進行財產申報的,法院應當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對超出其請求范圍的共同財產予以不分或者少分;當事人故意不如實申報財產的,法院應當依法對其未如實申報的共同財產予以不分或者少分。

《指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成立傢事審判庭或者審判團隊專門審理離婚案件”;“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應當優先遴選調解經驗豐富、有婚姻經歷和心理學知識的人員擔任”;“離婚案件的審判輔助人員除法官助理、書記員外,還包括傢事調解員、傢事調查員、從事心理評估疏導的專業人員等。”

據統計,目前,全省有獨立建制的傢事審判庭(傢事少年庭)18個,專門審理傢事案件的人民法庭12個。全省在冊傢事調查員超過800人,傢事調解員超過1400人,工作隊伍覆蓋全省21個地級市。

廣東省高院副院長譚玲表示,《指引》在情感修復冷靜期內,規定瞭當事人履行情感修復計劃的制度,形成瞭對離婚冷靜期完整的認識,並進行瞭體系化規定;在離婚財產申報方面,《指引》規定瞭在當事人請求處理的共同財產范圍不一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進行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等多種類型的離婚財產申報,將有力防范隱匿共同財產的現象。

《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庭審不冷靜可設20天冷靜期

從開展傢事審判改革法院的辦案質效看,2016年至2017年結案率為90.1%,調撤率為54%,服判息訴率為84%,發改率為5%,較改革前,實現瞭結案率、調撤率雙提升和上訴率、發改率雙下降。”

看點

離婚財產申報包括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法院根據查明事實需要,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一種或者多種申報。法院要求申報的,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簽署如實申報財產保證書。

《指引》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為促使當事人約束情緒、理性訴訟,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感、維護婚姻,可以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

據統計,目前,全省有獨立建制的傢事審判庭(傢事少年庭)18個,專門審理傢事案件的人民法庭12個。全省在冊傢事調查員超過800人,傢事調解員超過1400人,工作隊伍覆蓋全省21個地級市。

《指引》明確瞭冷靜期的兩種類型———情緒約束冷靜期和情感修復冷靜期。

根據規定,離婚財產申報表及相關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指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指引》規定: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為促使當事人約束情緒、理性訴訟,或者幫助當事人修復情感、維護婚姻,可以設置一定期限的冷靜期。

離婚財產申報包括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法院根據查明事實需要,可以要求當事人進行一種或者多種申報。法院要求申報的,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要求當事人簽署如實申報財產保證書。

根據規定,離婚財產申報表及相關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

全面申報財產包括11類財產

《指引》規定,法院要求進行全面財產申報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申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各自或者共同名義取得,現在仍然以各自或者共同名義所有的全部財產。

廣東省高院副院長譚玲表示,《指引》在情感修復冷靜期內,規定瞭當事人履行情感修復計劃的制度,形成瞭對離婚冷靜期完整的認識,並進行瞭體系化規定;在離婚財產申報方面,《指引》規定瞭在當事人請求處理的共同財產范圍不一致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進行全面申報、專項申報和補充申報等多種類型的離婚財產申報,將有力防范隱匿共同財產的現象。

《指引》規定,法院要求進行全面財產申報的,雙方當事人應當申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各自或者共同名義取得,現在仍然以各自或者共同名義所有的全部財產。

《指引》明確: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請求范圍之外的共同財產證據,但對共同財產范圍爭議不大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項財產現在的情況進行專項申報。

當事人申請調查收集對方當事人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共同財產的證據,有較為明確和充分線索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項財產在指定時期內(不限於當事人第一次起訴離婚後的時期,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的變動情況進行專項申報。

法院指定專項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10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

對申報有異議可要求補充申報

根據《指引》,當事人對對方當事人的財產申報有異議,申請對異議事項調查收集證據的,法院可以要求對方當事人就該異議事項進行補充申報。法院指定補充申報財產的期限不超過5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適當延長。當事人未對財產申報異議事項申請調查收集證據,或者拒絕進行補充申報的,離婚財產申報終結。

根據《指引》,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請求處理的共同財產范圍不一致,或者存在“涉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需要查明的財產狀況”這一情形的,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在指定期限內進行離婚財產申報。

離婚財產申報終結後,法院應當對該申報的異議事項調查收集證據。

對申報有異議可要求補充申報

《指引》規定:“基層人民法院應當成立傢事審判庭或者審判團隊專門審理離婚案件”;“審理離婚案件的法官,應當優先遴選調解經驗豐富、有婚姻經歷和心理學知識的人員擔任”;“離婚案件的審判輔助人員除法官助理、書記員外,還包括傢事調解員、傢事調查員、從事心理評估疏導的專業人員等。”

法院調查收集的證據,應當在法庭上出示,並由當事人互相質證。當事人拒絕補充申報,經核實為瞞報、漏報、少報的,應當認定為故意不如實申報。

另外,當事人在第一次起訴離婚後,隱藏、轉移、變賣、損毀部分共同財產致使無法分割的,法院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當依法對其不分或者少分。

編輯: 寶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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